因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 七家电商平台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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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全419
发布于:2021-11-10
双十一正在火热进行中,电商平台对用户信息进行收集分析精准推送的同时,也引起了很多消费者的反感。

继工信部提出39家互联网企业应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双清单”后,江苏省消保委11月9日发布《电商平台侵犯消费者权益相关问题报告》,在对淘宝、京东、拼多多、苏宁易购、考拉海购、网易严选、唯品会七家电商平台相关条款及功能进行调查后,发现存在很多问题。

个性化展示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调查中,七家平台均将基于个性化展示的商品、服务的展示浏览功能与用户协议捆绑,要求消费者默认同意接受平台收集处理消费者的设备信息、服务日志信息、浏览搜索记录等信息,以便平台通过消费记录和习惯向消费者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商品展示。

个性化展示功能看似便利,实则却限制了消费者浏览及购物自由,如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成功后,基于大数据的推荐,依然会频繁收到已购产品的推送。


对此,七家平台在用户/隐私协议中均明确表示如消费者不愿意使用相关推荐可以关闭个性化展示。但实际调查中发现,个性化展示关闭功能隐蔽、不易寻获;同时,平台即便提供了个性化展示关闭功能,但未提供信息收集终止功能。也就是说消费者即使选择关闭定点推送,其消费习惯、搜索记录等信息依然在被强制收集状态下,个人信息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江苏省消保委法援投诉部负责人傅铮解释,平台要求消费者接受收集非必要信息属于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以及个人信息安全。

社交分享功能藏套路

调查还发现,拼多多、淘宝在推进社交功能的过程中,出现如打包通讯录发送好友邀请、默认消费者分享购买记录的现象。

还有网友表示,某天打开淘宝,莫名就多了所谓的“淘友”,并且系统还会建议将自己购买的物品推荐给淘友,这些淘友其实都是手机通讯录里的联系人,一些莫名的信息发送出去,十分打扰他人的日常生活。

以拼多多的拼小圈隐私保护说明为例,说明中规定消费者只要授权平台访问用户位置,即视为同意平台向其推荐附近的人;只要曾经授权平台访问通讯录,即视为同意平台向其推荐可能认识的好友;拼单、商品评价、未评价商品都视为用户同意,可以同步至社交圈中,而消费者如果想取消需要到设置中进行操作。

根据江苏省消保委网络舆情分析,今年以来,与平台分享功能涉嫌侵权相关的负面舆情共计10068条,涉及以下两个方面内容:一是部分平台默认读取通讯录、位置等,包括分享给附近的人、自动添加好友、虚假发送好友申请等;二是自动分享购物记录、浏览记录等,通过拼小圈、淘友圈等未经同意分享购买记录,涉嫌侵犯个人隐私。

平台第三方共享信息条款有待完善

各平台在隐私政策中均要求消费者同意其向第三方共享用户个人信息,且强调会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做去标识化处理。但事实上,去标识化的所有流程都被隐藏于平台的“内定规则”之中,消费者无法查证。

江苏省消保委指出,网购平台告知不够充分,不足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比如:只列举了第三方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没有告知联系方式、处理目的等信息;平台只取得概括同意,不足以保障消费的选择权。共享个人信息条款仍从属于隐私政策,没有以独立文件单列,用户不能单独表达同意或不同意;消费者无法核实去标识化实际情况,与实际感受有差距。

平台诱导消费者问题饱受诟病

江苏省消保委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平台存在诱导消费、玩弄文字游戏、虚假宣传的行为。据网络舆情分析,今年以来,与其中某典型平台诱导消费者问题相关的负面舆情共计18464条,主要包括:提现活动诱导转发链接邀请好友助力,涉嫌虚假宣传;人为给优惠券设置“门槛”,包括故意取消使用优惠券的订单、尝鲜卡无门槛优惠券领取难等;0元购、砍价免费拿、免费领商品遭质疑,砍价提示第二件免单,实际只给代金券或者多次购买砍刀却无法砍价成功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各平台企业“不得利用任何形式诱导点击、诱导下载、诱导消费”。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将督促各电商平台根据问题,自查自纠,主动改正,依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摒弃霸王条款、套路选项等花招,用真诚的服务、良好的消费体验,赢得市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