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采集用户非必要信息 携程被判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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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全419
发布于:2021-07-14
长期以来,“大数据杀熟”现象屡禁不止,让消费者深恶痛绝,但如今碰上了较真的消费者,携程这样的所谓互联网大厂也得栽跟头!

据多家媒体报道,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开庭审理了胡女士诉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在审理结束后,法院当庭宣判:判处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订房差价并按房费差价部分的三倍支付赔偿金,且在其运营的携程旅行APP中为原告增加不同意其现有《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仍可继续使用APP的选项,或者为原告修订携程旅行APP的《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去除对用户非必要信息采集和使用的相关内容。

经了解,此案的原告胡女士长期以来都是通过携程APP来预订机票、酒店,并成为了在该平台上可以享受8.5折优惠价的钻石贵宾客户。按道理说,贵宾客户的待遇应该是特惠的,但没成想竟然却成了携程眼中待宰的羔羊。去年胡女士在携程的APP上预定了某豪华酒店的一个房间,价格为2889元,但实际上同样的房间在酒店的挂牌价格还不到1400元,这样一来,胡女士支付的价格足足高出一倍有余,真是享受了“贵宾待遇”,8折9折都不够,足足被打了个“20折”。

同时,对于新用户而言,在安装携程APP后第一次打开时,必须要点击同意写成的“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才能使用,如不点击同意,则只能退出,这是典型的以拒绝提供服务形成对用户的强制。

而如果仔细查看“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的内容,更是令人毛骨悚然。

在携程APP的“服务协议”中,要求用户特别授权携程及其关联公司、业务合作伙伴共享用户的注册信息、交易、支付数据,并允许携程及其关联公司、业务合作伙伴对用户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且对分析结果进一步商业利用。

而在携程APP的“隐私政策”中,更是要求用户授权携程自动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日志信息、设备信息、软件信息、位置信息,要求用户许可其使用用户信息进行营销活动、形成个性化推荐,同时要求用户同意携程将用户的订单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形成用户画像,以便携程能够了解用户偏好。

这些信息和用户通过携程APP下单订酒店、机票等服务内容完全无关。根据《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的界定,携程APP这种旅游服务类产品,基本功能服务为“旅游服务产品信息的发布与订购”,必要个人信息包括: 1.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 2.出行人旅游目的地、旅游时间; 3.出行人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联系方式。酒店服务类,基本功能服务为“酒店预订”,必要个人信息包括:  1.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 2.住宿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入住和退房时间、入住酒店名称。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携程APP的信息采集范围已经明显越过了红线!而法院对胡女士不同意被告现有“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予以支持。

由此可见,数量庞大的用户选择不较真且默默承受的方式,令携程APP这类互联网服务提供和运营者们肆无忌惮,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平台对于用户的天然压倒性优势,通过不同意就拒绝服务的方式强迫用户接受,而用户普遍又处在举证不易、维权困难的困境中。因此,对于这类现象,除了一方面要加强监管之外,还需要更多的用户、消费者不断地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力,惩治“大数据杀熟”现象,同时杜绝概括性要求用户授权的行为,让用户的个人信息得到全面且应有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