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网络犯罪增长54%,黑灰产的“输血供粮”是犯罪高发主因

首页 / 业界 / 资讯 /  正文
来源:安全419
发布于:2021-01-26
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和11起推进网络空间治理典型案例。

根据《规定》,网络犯罪是指针对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以及其他上下游关联犯罪。以网络婚恋交友为诱饵实施的虚假投资诈骗——“杀猪盘”,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最高检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之首。

2018年中,宋某安排业务员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包装为投资经验丰富的中年成功男士,在某知名婚恋网站上搭识3名有经济实力的单身中年女性,建立虚假恋爱关系,引诱被害人向同伙陈某搭建的FXDD平台投资,该平台对外虚构系正规平台、大量交易可获利的信息,实际实行资盘分离,资金由陈某转移控制支配,共计诈骗3名受害人人民币774万余元。此外,陈某还通过其他代理商诈骗43名被害人资金,合计人民币534万余元。2020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宋某、陈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2年不等,并处罚金。

网络犯罪
受害人微信聊天记录

另一起典型案例中,犯罪分子将魔爪伸向了老年人。

2017年下半年起,李某通过非法途径购买老年人客户资料,以每盒12元至100元不等的价格购入多种廉价保健品,并招录话务员冒充北京沐某堂健康指导中心主任,与老年人沟通联络,分步骤实施诈骗。一是谎称所售保健品有抗癌等功效,原价2980元的产品现在仅需支付298元的体验费即可获赠。老年人同意购买后,二是在快递中放置抽奖卡,事先均设置为一等奖,签收后随即联系老年人告知获得价格一万余元的“纪念金币”等,只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即可获取,以此骗取钱财。三是继续利用老年人信任,虚构帮助办理养老保险等理由实施诈骗。经审查,李某等人先后骗得266名老年人合计人民币66万余元。2019年3月12日,法院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李某及同伙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到七年不等,并处罚金。

网络诈骗
李某诈骗方式示意图

此外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还包括、直播打赏诈骗、“第四方支付平台”诈骗、网络“套路贷”、网络赌博、“暗网”贩毒等近年来高发的网络犯罪类型。

网络犯罪呈现五大趋势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在会上总结了当前网络犯罪呈现的五大趋势:

一是犯罪案件数量上升迅猛。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以年均近40%的速度攀升,2020年达到了54%。特别是战“疫”期间检察机关办理的诈骗犯罪案件中,有三分之一是利用网络实施。在所有网络犯罪中,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包括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高位运行,成为当前主要网络犯罪。

二是网络黑灰产形成生态圈,为犯罪持续“输血供粮”。黑灰产上游为犯罪集团提供技术工具、收集个人信息,或为导流获客、广告推广;中游实施诈骗或开设赌场等犯罪;下游利用支付通道“洗白”资金,构建起完整黑灰产生态圈。规模庞大的地下黑产密切配合,为网络犯罪持续“输血供粮”,成为网络犯罪多发高发的重要原因。

三是犯罪手段花样更新。网上网下、境内境外、虚拟现实相互结合,网络犯罪手段方式交织升级。据不完全统计,当前网络诈骗手法多达6大类300多种,而且还在不断“推陈出新”。

四是犯罪主体呈现向“三低”人群发展的态势。网络犯罪非接触性降低犯罪悖德感和罪恶感、超长的黑灰产业链细化犯罪分工,降低犯罪专业门槛,加之超高的收益,致使大量法律意识薄弱、社会经验不足的人步入犯罪“陷阱”。网络犯罪主体开始向低龄、低学历、低收入“三低”人群发展,一些在校学生、社会务工人员都深陷其中。

五是犯罪危害叠加升级。网络犯罪危害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层面相互交织传导,社会危害“量”的积累往往短时间内导致“质”的突变,敏感的生活“小”信息往往会酿成严重的社会“大”事件。

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四点建议

对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提出四点建议:

①理性审慎投资,切忌盲目跟风投资;
②谨慎网络交友,尤其是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编织的“坎坷经历”,或者包装的“成功人士”形象;
③保护好个人信息,尤其是不能出售、出租自己和家人的手机卡、银行卡、支付码等;
④对老年人、在校学生等,加强重点提示、引导。

立足四大特点 惩治网络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日于会上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则从检察机关惩治网络犯罪的角度,进一步提出了办案的规范指引,对办案技术融合、一体协作办案等机制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梳理,《规定》共7章65条,包括一般规定、引导取证和案件审查、电子数据的审查、出庭支持公诉等内容。

一是按照刑事诉讼流程规范网络犯罪案件办理。《规定》立足于网络犯罪的特点,从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到出庭支持公诉,对网络犯罪案件办理作了全流程规范要求。

二是突出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审查的规范要求。《规定》设专章列举了电子数据的常见形式、梳理了取证方式,并对不同形式电子数据的审查要点进行细化规定。

三是注重办案与技术融合。《规定》高度重视检察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对办案的专业辅助作用,在各个办案环节就技术辅助办案设置了具体规定。特别是规定建立检察技术人员、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网络犯罪案件办理制度。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吸收检察技术人员加入办案组办理案件。

四是突出统筹协作办案。根据网络犯罪跨域性特点,设置专章对统筹协作办案进行规定,分别从人员调配、信息互通、代为取证、协助取证四个方面做了细化规定,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形成打击合力。

郑新俭表示,《规定》将有助于办案一线提升理念、规范办案、指引审查、完善机制,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