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屡禁不止 个人信息保护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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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3-02
安全419关注到,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今年的315前夕发布了一份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结果,该结果基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开展的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活动调查。本次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主要采用网络问卷和消费体验两种方式,共计收回有效调查问卷4186份。

 
调查结果显示,86.91%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82.37%的受访者认为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普遍存在,92.33%的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的原因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差异化营销。
 
体验调查选取了16个消费者常用的电子商务平台,共完成32个模拟消费体验调查样本。调查结果显示,在对16个平台进行的32个模拟消费体验样本中,有18个样本新老用户账户的价格一致;有14个样本新老账户的价格不一致。
 
值得留意的是,此次调查问卷活动开展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1日,额外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也在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有明确条款禁止大数据“杀熟”,更需要说明的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草案提请时间要更早,相关规定互联网企业理应更早时间获悉。
 
此次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调查结果“点名”了飞猪旅行和饿了么两家互联网企业,据样本显示,新老用户在这两家互联网平台上同时购买相同商品(服务)的标价不同,明显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调查结果显示,近九成(89.56%)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超八成(80.65%)受访者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六成多(66.13%)受访者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超过一半(51.51%)受访者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还有三成多(37.82%)受访者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调查结果进一步披露称,在遇到大数据“杀熟”问题后,有一半多受访者选择不再去该商家消费,有三成多受访者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只有极个别(0.43%)受访者选择通过司法诉讼方式维权。这说明大多受访者虽然认识到大数据“杀熟”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但真正依法维权的人并不多,也说明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根据本次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结果,还提出若干建议:一是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需要为经营者开发和利用大数据技术划定红线标准;二是需要创新监管,让难发现和难取证成为过去,呼吁建立大数据线上监管平台;三是呼吁企业应诚信守法,企业应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四是消费者需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安全419提醒相关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在线业务需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企业合规义务,315临近,莫让自己成为负面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