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摘要
1、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办法》有关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障系统并定期进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简称“三同步一评估”),保障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经费,配备密码保障系统管理和运维人员。
2、《办法》 实施前已完成审批正在建设的项目,进一步加强密码应用方案的编制论证,建设完善密码保障系统,并在验收前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办法》实施前已完成验收的项目,在今年内完善密码应用方案并组织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3、《办法》 实施前已完成审批正在建设的项目,请进一步加强密码应用方案的编制论证,建设完善密码保障系统,并在验收前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办法》实施前已完成验收的项目,请在今年内完善密码应用方案并组织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4、有关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可参考中国密码学会发布的《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指南》;委托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从《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中选择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