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AI内容需显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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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03-17
据国家网信办消息,近日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广电总局联合制定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并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要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都需要添加让用户明显感知的标识,同时,不仅内容提供者要按要求添加这些标识,传播平台也要核验、规范传播活动。如违反规定,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