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新规 发生网络安全事件需1小时内报告

首页 / 快讯 /  正文
发布于:2023-12-08
12月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的网络运营者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报告。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