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汽车数据处理管理规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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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11-08
据网信浙江11月4日消息,浙江省委网信办、发改委、经信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浙江省汽车数据处理管理规定》。该规定共26条,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相较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增加了座舱数据等相关概念,要求区分场景收集数据,细化了个人信息告知内容,强化敏感个人信息保护,对每项敏感个人信息要求严格单独同意等。这也是省级层面第一次发布汽车数据处理的规范性文件。